我2022年9月与东易日盛南京公司签订装修施工合同,后装修公司出现责任事故导致装修无法进行,与装修公司沟通解除合同,存在以下问题:
1、在签订合同时,装修公司虚假报价,在总的报价之外又报了一部分砌墙的价格,承诺不交税金和管理费,价格较便宜。本次在与装修公司沟通解除合同,结算已施工部分工程款时,装修公司不按照当时的报价办理结算,虚增很多报价项目,导致结算价格较原先价格大幅增加。
2、违法侵占客户工程款和材料款。本人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在装修公司的积极营销下购买了装修公司部分材料,并全额支付材料款。目前材料未用,申请退还材料款时装修公司拒绝退还。
现要求解除合同,同时按照当时承诺的报价单办理工程款结算后,退还剩余工程款和未用材料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