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民公寓一期32-303业主于2023年5月20日与南京中玫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签订合同时与该公司法人杨玄约定拆除窗户后的3个工作日安装新的窗户,截止本诉求发出为止,已拆除窗户仍未安装。期间多次下大雨,业主多次催促该公司安装窗户,该公司无任何反馈。且装修期间该装修单位施工进度拖沓,进度缓慢,装修协议目前还有一个月时间截止,室内装修进度仍停留在水电部分。业主多次催促该装修单位,该装修单位负责人拒不理睬。现本人提出诉求:1.如果暴雨对楼下业主产生任何损失,均因为装饰公司不履行合约导致,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该装修公司负责。2.由于业主已支付约十万元装修费用,但该单位施工工程量不足十之一二,要求与该单位解除合同关系,退还装修费用,室内恢复至装修前。3由于该单位不作为,影响业主正常入住,要求该单位按照当地市场情况赔偿该房屋三个月出租费用。4,装修工序倒置,随意开墙洞,地漏堵塞,户内泡水,等恶意行为,装修不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