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3.26日在南京市江宁区弘阳家居二楼宜尔全屋定制签订合同并缴纳定金46400元,合同上明确写着“复测前可退定金”。本人房子至今还未交付,没有复测过,满足退定金条件。本人5月10日与宜尔全屋定制门店店长李中琦达成退款协定。宜尔同意退款但是至少三次以上找借口故意拖延,至今未能退款。希望有关部门介入,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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