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月份,半包。至今没有处理,卫生间下水问题一直未协调好。设计师给我提供了下水改造方案我按照设计要求去拆除,房屋拆除后发现下水管道为PE材质,装修公司没有专用的对接器,让我们双方去寻找办法,拖延很久无果。后装修公司提出方案使用PVC材质管道去对接用堵漏王封死,我同意了方案。仍拖延很久,装修公司工程部经理联系我想让我承担三分之一责任,我拒绝了。第二天我找到了对接器但装修公司未通知我已破坏原有管材。现想让装修公司找人对接,他们一直推脱。瓦工贴墙不到位,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从年前1.7日沟通,到3月份才进场,至今没有施工。
诉求:
1、有质量问题的整改【瓷砖拆除、管线封堵】;
2、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破坏原有管材,进行赔偿;
3、结算工程量,解除合同;
4、装修公司造成的垃圾清运费,对方承担;
5、水电正常质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