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12月15日与南京诚阳门窗有限公司签订封闭阳台定制安装合同,并付定金人名币10400元,诚阳门窗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下午17:55分安装完毕,本人当时不在现场,诚阳门窗法人王晓龙微信发照片告诉我安装完成,并让我支付了尾款人名币2600元,于第三天回到家中发现玻璃晃动明显且幅度较大,诚阳门窗的有限公司的法人王晓龙电话中解释为刚装完几天,胶没干,可以等几天再看,可是一周以后直到依然如此,期间多次打电话给王晓龙,不接电话,微信不回。2022年2月18日,终于约到王晓龙上门实际测量,发现玻璃与合同不符,合同定的5mm厚双层钢化玻璃,实际最多只有4.7,导致玻璃过薄,晃动异常明显,双方协商更换,可是在此之后,又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导致我家中装修搬家等事情全部耽搁,忍无可忍之下决定投诉,希望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我要求南京诚阳门窗有限公司限时为我更换玻璃,并且赔偿我误工损失人名币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