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钰乾装饰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汤山玉兰公馆2栋1308室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35000元,工期60个工作日完工。还剩2000多尾款。柜门一直没到货。
材料进场是2020年10月30日,按合同规定,工期以材料进场第二天开始计算即2020年10月31日起—2021年1月25日止,总计60个工作日。
目前的情况是截止到2021年5月19日已违约114天,整个工程依然未完工,所有柜门未安装,期间多次电话微信沟通无果,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各种撒谎敷衍,毫无诚信和契约精神性质极其恶劣。
现要求:
1、该装饰公司限期把未完工部分保质保量完成;
2、赔偿业主装修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