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之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0.4签订局改合同,11月18日结束,后来口头协议12月10日结束,至今未结束。
1、故意漏项
2、工期故意拖延
3、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欺诈客户
4、在公众场合随意辱骂客户多次 公司说话出尔反尔多次毫无信誉可言
要求:
1、装修公司项目经理必须当众赔礼道歉;
2、装修公司如想再继续做下去的话在保证质量情况下一周内把剩下的活做完验收合格把剩下的余款交付,特别交代:由于项目经理素质低下担心工程质量所以剩余项目经理的活由公司其他人代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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